龙归寨瀑布旅游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梅州鑫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龙归寨瀑布旅游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材料由梅州鑫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起始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0753-2289960或当地环保部门。
链接:
(公示版)龙归寨瀑布旅游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参会成员签到表.pdf
(公示版)龙归寨瀑布旅游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