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鑫嘉废旧轮胎破碎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广东长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兴宁市鑫嘉废旧轮胎破碎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材料由广东长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起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0753-2289960或当地环保部门。
链接:
兴宁市鑫嘉废旧轮胎破碎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兴宁市鑫嘉废旧轮胎破碎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