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金顺电子厂酸性蚀刻液再生回用系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丰顺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丰顺县金顺电子厂酸性蚀刻液再生回用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材料由丰顺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13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0753-2289960或当地环保部门。
附件2:丰顺县金顺电子厂酸性蚀刻液再生回用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1:丰顺县金顺电子厂酸性蚀刻液再生回用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