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机动车及动力锂电池循环再生综合利用生产研发项目(二期12000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网络平台公开本建设项目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蕉岭县机动车及动力锂电池循环再生综合利用生产研发项目(二期12000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回收综合利用12000吨废旧锂电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梅州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蕉岭县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25979808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梅州晨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32788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发表对“蕉岭县机动车及动力锂电池循环再生综合利用生产研发项目(二期12000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梅州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